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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楼食堂(后厨)场地改造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说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楼食堂(后厨)场地改造项目2024年3月7发布第一次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因成功报名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本项目比选失败,现重新发布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楼食堂(后厨)场地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DA-SZYC-2024005)采用公开比选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比选对象(以下简称比选对象)参加比选

1.比选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1家供应商,为分行6楼食堂场地进行厨改造。

采购估算金额为497207.52元。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书面开工通知后,应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比选对象资格要求

2.1.比选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比选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比选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参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比选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采购。

2.1.3比选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比选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比选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比选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比选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比选对象或其提供的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磋商/谈判/询价)资格的;

2.2.4比选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比选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比选对象(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或工程施工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比选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比选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比选对象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装修装饰类)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及合同期间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以上要素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2.4.2 比选对象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4.3 比选对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5. 比选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5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售后不退。

4.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4.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缴费凭证、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该附件,可先在无须注册登录查阅公告的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和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gddaan.com)网站中下载)、拟报名的采购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发送邮件至15815818013@139.com,采购代理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5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廖小姐  报名咨询电话:15818039901。比选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陈天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高新区支行(购买比选文件开户行) 

账号:6217003320076206302(购买比选文件账号) 

注:比选文件只接受银行电汇、网银支付。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及比选对象简称。项目负责人核对资料及到账情况后将比选文件发至贵公司邮件预留的邮箱。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3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206栋西座二楼(福田区支行)225会议室(苍松大厦对面),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比选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唱价,特邀请比选对象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daan.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项目负责人:陈天生、赵文杰、张祯、王开武、从玉杰、高冰

联系电话及邮箱:陈天生,15815818013,15815818013@139.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

 


公告附件:文件发售登记表.xlsx.zip